总局第91号令《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1号《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已经2017年12月11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6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局长王玉普2018年1月4日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与职业病,保障从业人员安全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以下统称企业)的安全生产(含职业健康,下同)和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机械铸造企业中金属冶炼活动的安全生产和监督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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